入党谈话,优秀党务工作者谈话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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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谈话,优秀党务工作者谈话谈什么?

优秀党务工作者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请党员个人谈对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提升党执政水平以及对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战略的思想认识。

入党谈话,优秀党务工作者谈话谈什么

二是对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不足,作为党员个体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三是作为党员个体和困难的党员有什么需要党组织予以帮助或支持的需求。

入党谈话谈些什么内容?

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

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情况。

党员谈心内容都有什么?

基本是交流一下你自己当前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如果是第一次可能还会问一些你的家庭的可能的有关问题。。 平时一般性的谈心更多的是需要党员自己发言,谈对当前某些问题的见解或看法,比如现在进行的保持先进性教育,那么就谈谈这一活动的重要性什么的。。。实在没有可说的,谈谈时事政治也是可以的。 如果在工作也可以谈谈工作上的情况。

发展党员谈话记录该怎么填写?

从政治、工作、学习、生活几方面填写。给你一个参考模板:收某某党委委托,我们与某某通知进行谈话。谈话发现,该同志在思想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生活中团结同学(同事),生活作风正派;入党手续齐全,基本具备了预备党员的条件。

党内谈心谈话的四种形式?

“谈心谈话”是党的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交流思想、提醒警示的重要手段,也是关心关爱党员的一种重要载体。根据谈话内容和性质不同,可分为沟通类谈话、考察类谈话、提醒类谈话、问责类谈话等四种形式。

一、沟通类谈话

主要以谈心交流、沟通思想为主,不应与一般性的工作交流相混淆。谈话之前双方均应有所准备,重在沟通思想,消除成见,形成共识,增进感情。分为两种情况:

(一)日常谈心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规定: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谈心谈话要注重广泛性、深入性、及时性,采取灵活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上级要主动与下级谈,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上级领导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当重要项目启动时、考核评价结果公布时、工作中遇到阻力时、班子之间出现不团结等情况时,要解疑释惑、打消顾虑,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的谈心

这种谈心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必经程序,应在会议召开前进行。主要是围绕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主题,以广泛听取批评意见为重点,通过谈心查摆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撰写剖析材料、制订整改措施做好准备。

二、考察类谈话

是了解掌握被谈话者思想认识、能力素质的主要渠道。分为两种情况:

(一)入党前谈话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入党前的谈话有两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委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主要目的是了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和对党组织的认识,通过考察,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二)选拔干部考察谈话

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组织部门近距离接触干部,获取信息,识别、研判干部的重要途径。确定谈话对象时,尽量选择与考察对象在工作和生活上接触较多的人员,便于更加全面、真实的了解考察对象各方面的表现。

三、提醒类谈话

主要是聚焦关键时点,对于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干部知规守矩、履职尽责。分为三种情况:

(一)任前谈话

此类谈话由组织部门组织,主要是宣布组织决定,提出对就任者的希望和要求,指出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如果是降职的,还应做好必要的思想疏导。

(二)廉洁谈话

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的谈话,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旨在使被谈话人知晓自身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提醒,防微杜渐,加强自律。

(三)提醒谈话

针对群众反映或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发现谈话对象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

四、问责类谈话

主要是针对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人员,组织对其进行谈话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诫勉谈话具有严肃性,泛泛而谈解决不了思想深处的问题,要以“红脸”“出汗”为衡量标准,绝不能流于形式。分为两种情况:

(一)批评教育

一般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纪行为。谈话人要根据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谈话对象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执行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改进措施,要求其作出明确承诺,抓好落实。

(二)诫勉谈话

主要针对党员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对其进行谈话诫勉,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诫勉时应由本人做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诫勉谈话具有一定的影响期,被诫勉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并记入被诫勉人个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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