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实践活动感想,如何做到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努力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造就一支宏大的具有法治素养和法治意志的治国理政干部队伍。
结合柳州市的工作实际,我认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点是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法律。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
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首先要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在学习中着力解决自身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识淡化、法治素养低下、法治底气不足等问题,让法律法规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确保每项工作、每项建设都能在法律法规规范下高效有序运转,把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
并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一种自发的心理需求,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遵循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
(二)深入研究法律。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需要法学理论的指导和支持,作为研究法律的主力机构是各级法学会。
近年来,柳州市法学会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柳州建设。
工作中,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法学研究与推动柳州经济建设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服务民生需要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营造法治环境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推进依法治市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柳州建设向纵深发展,为传承法学文明,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3年11月,全区首个地市级校园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在柳州市建成。
2014年9月,全区法学会现场会在柳州市召开。
(三)时刻运用法律。
近年来,柳州市政法系统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探索破解信访工作难题。
一是搭建一个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
目前,全市117个乡镇(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1191个村委(社区)全部建立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在中心和工作站里普遍配备“四员”,即信息员、接访员、调解员和为民服务办事员,“四员”在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主题:即由信息员收集农情民意信息,接访员重点做好接访工作,调解员负责调解各种矛盾纠纷,为民服务办事员负责做好重点信访户的互帮互助工作。
基层联调平台的建立,使大量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量。
二是建立判后答疑制度,实行阳光司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矛盾纠纷日趋复杂,法院案件受理的数量逐年增加。
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文书的表述不到位,是导致当事人不断上访的根源之一。
2013年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即主审法官在案件判决后对当事人进行答疑,运用权威的法理解释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2014年度经过判后答疑的案件,一审服判率在91.2%,二审服判率在99.4%,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
判后答疑将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减少了涉诉信访。
(四)坚决维护法律。
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执法司法制度,确保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确保法律的权威。
一要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考评标准,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带动办案质量的提高,确保每一起执法司法案件都能经受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要进一步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依法纠正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
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严把证据关,又严把法律关;既确保实体公正,又确保程序公正。
不搞有罪推定,杜绝违法调查、违法取证。
同时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领导干部的新常态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缺失。
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遵守宪法和法律要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刚性约束机制。
要将提高法治思维作为对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像抓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一样抓依法办事。
要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对违法枉法、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党员干部触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处理,不能用党内纪律处分代替依法追究责任。
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和环节要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必须有效地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
总之,要通过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决不允许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真正让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领导干部的新常态。
全面深入推进什么建设相互促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道路,是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践中走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民意愿,能够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必将在实践中继续展现旺盛生命力,并不断发展完善。
法制与社会期刊怎么样?
我不确定你具体指的是哪一本期刊。如果你是在问《法制与社会》,那么它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杂志,该期刊致力于发表有关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的学术文章。它是中国法学界的一本重要期刊,被广大学者和研究人员所关注和引用。但是,如果你是在指其他的期刊名称,希望你能提供更多细节,这样我才能为你提供更具体的信息。
法盲是最悲哀的?
真正做到消灭"法盲"建成法治社会谈何容易。人类数千年历史以来,每朝皇帝都梦想依法治国,但是最全面最先进的法律条文只是个摆设。为什么说法律只是摆设?因为有执法责任的官员出于私利,对法律都是选择性执行,也就是说法律只用在老百姓身上,当官的谁都不受法律管制,因此历朝历代的真"法盲"都是执法的官员。这就是政权不断更替的主要原因。
人类历史上,官和民的犯法比例实际上是官员高于百性,但由于官员是执法者,谁都不好意思把刑具枷在自已身上。其实官员有法不依就已经构成了犯罪,如果加上以权谋私,罪就更多了。说明白点就是官员的犯法几率比百姓高,一不小心就犯了法。如果官员有百分之十是"法盲",百姓就会有百分之八十是"法盲"。
法律条文公正齐全并不等于法治社会已经存在,这要由执法者的行为决定。正如毛泽东说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官员)就是决定因素。"一样道理。
法治具有什么性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特征和本质属性、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五个方面构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包括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其次,法治国家其实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
第三,在社会主义法治理需要自己发挥,但前提必须是牢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知识,比如“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和内在关系、“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等。
“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总结。它既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又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三个至上”所蕴涵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根本保证,人民利益至上是党的事业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本质要求,宪法法律至上是党的事业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实现方式。“三个至上”的提出,从政治体制、阶级本质和法治特征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限,标志着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进一步深化。